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关于成立增值税发票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税总发〔2017〕51号),为做好我县发票管理各项工作,县局决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分管局长
成 员:税政一股、税政二股、办公室、法制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29日